《元代白话碑集录·一二四四年林县宝严寺圣旨碑》:“中间或有不兰奚及姦细人等,本处官司自合审问来歷,无得因而将僧众摭赖。”
《元代白话碑集录·一二四七年鄠县草堂寺阔端太子令旨碑》:“有 草堂寺 金长老 告:不兰奚一百人、匠人一十五人闕少穿著粮食。你每覷当休教闕少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