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梁书·武帝纪下》:“百官俸禄,本有定数……自今已后,可长给见钱,依时即出,勿令逋缓。”
唐 元结 《舂陵行》:“逋缓违詔令,蒙责固所宜。”
明 方孝孺 《与士脩书》之二:“辱书重以诗集序见属,意若罪其逋缓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