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隋书·音乐志下》:“鎛鐘……即 黄帝 所命 伶伦 铸十二鐘和五音者也。”
宋 欧阳修 《归田录》卷上:“其鎛钟又长甬而震掉,其声不和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梁武帝天监元年》:“先是,宫悬止有四鎛钟,杂以编钟、编磬、衡钟凡十六虡。”
胡三省 注:“凡钟十六枚同在于虡,谓之编钟,特悬者谓之鎛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