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注 biāozhù
[mark] 贴记号于(作为评价或强调)
请他将一些唐突的段落标注出来
《元典章·吏部三·投下》:“事属违错,量情比附县俸给体例,追罚赎罪钞二十五两五钱,标注公错罪名。”
鲁迅 《书信集·致费慎祥》:“重排的《花边文学》,想必有一本清样,望便中带来。因为我想在较有力气时,标注这回付印的《杂文初集》,要看看格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