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仪礼·有司》:“尸升筵,立于筵末。主人酌献侑,侑西楹西北面,拜受爵,主人在其右,北面答拜。”
贾公彦 疏:“此则以其献尸讫即献侑,中閒无别酢酬之事,故不洗。”
《宋史·乐志十二》:“爰展献侑,酌则三兮。”
宋 张耒 《寄杨应之》诗:“行当酿秫从子游,更以新诗相献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