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王溥 《唐会要·学校》:“ 会昌 五年正月制:公卿百官子弟及京畿内士人寄客脩明经、进士业者,并宜隶於太学,外州县寄学及士人,并宜隶各所在官学。”
俞樾 《茶香室续钞·儒士观场》引 清 张穆 《顾亭林年谱》:“ 天啟 五年乙丑,年十三岁,时有纳穀寄学之例。 蠡源公 以先生天资颖异,合早取科名,遂为先生应例。”
又引 清 车守谦 语云:“ 明 时寄学,亦经提学考取岁试后,准作附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