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书证》:“ 西晋 已往字书,何可全非,但令体例成就,不为专輒耳。”
《晋书·刘弘传》:“敢引覆餗之刑,甘受专輒之罪。”
宋 文天祥 《提刑节制司与安抚司平寇循环历》:“司存不过奉行指挥,每事无所专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