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户的引证解释
- 北魏 至 唐 代户口的一种。其身分低于普通百姓,高于奴婢。
《晋书·姚泓载记》:“尚书 姚白瓜 徙四军杂户入 长安。”
《旧唐书·职官志二》:“凡反逆相坐,没其家为官奴婢。一免为蕃户,再免为杂户,三免为良民,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。”
《唐律疏议·名例·工乐杂户》:“杂户者,谓前代以来,配隶诸司,职掌课役,不同百姓。”
相关词语
《晋书·姚泓载记》:“尚书 姚白瓜 徙四军杂户入 长安。”
《旧唐书·职官志二》:“凡反逆相坐,没其家为官奴婢。一免为蕃户,再免为杂户,三免为良民,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。”
《唐律疏议·名例·工乐杂户》:“杂户者,谓前代以来,配隶诸司,职掌课役,不同百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