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史·齐衡阳王钧传》:“ 钧 常手自细书写《五经》,部为一卷,置于巾箱中,以备遗忘,侍读 贺玠 问曰:‘殿下家自有坟素,復何须蝇头细书,别藏巾箱中?’答曰:‘巾箱中有五经,於检閲既易,且一更手写,则永不忘。’诸王闻而争效为巾箱五经。”
清 严有禧 《漱华随笔·大字帖》:“字仅蝇头细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