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彦远 《法书要录》卷二引 北魏 江式 《论书表》:“故 周 礼:八岁入小学,保氏教国子以六书,一曰指事,二曰龤声,三曰象形,四曰会意,五曰转注,六曰假借,盖 仓頡 之遗法也。”
一本作“ 谐声 ”。 清 王鸣盛 《蛾术编》卷十五:“ 江声 于文字主 许慎 ,乃作《六书説》刻之石……直以己意定其先后,云象形、会意、龤声是正,指事、转注、假借是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