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君的引证解释
- 1. 古代妇人封号。 晋 已有此称。 唐 制,五品母妻为“县君”。 宋 庶子、少卿监、司业、郎中、京府少尹、赤县令等官之妻封“县君”。 元 制与 唐 制同。 明 代郡王曾孙女称“县君”。
《晋书·后妃传上·宣穆张皇后》:“ 魏 正始 八年崩,时年五十九,葬 洛阳 高原陵 ,追赠 广平县君。”
唐 韩愈 《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母曰 太原县君。”
宋 王明清 《春娘传》:“太守谓 玉 曰:‘汝今为县君矣,何以报我?’” 清 俞樾 《茶香室丛钞·室人》:“﹝ 宋 ﹞ 政和 中,改郡县君号为七等……县君为室人、安人、孺人。”
- 2. 命妇的通称。
金 董解元 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八:“ 鶯鶯 已是县君, 君瑞 是玉堂学士。”
元 无名氏 《鸳鸯被》第二折:“若是得了官呵!金冠霞帔,駟马高车,你便是夫人县君也。”
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四:“我县君即是街南 赵大夫 的妻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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