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至的引证解释
- 1. 谓志、诗、礼、乐、哀达到的最高境界。
《礼记·孔子闲居》:“ 子夏 曰:‘民之父母既得而闻之矣。敢问何谓五至?’ 孔子 曰:‘志之所至,诗亦至焉;诗之所至,礼亦至焉;礼之所至,乐亦至焉;乐之所至,哀亦至焉。哀乐相生,是故正明目而视之,不可得而见也,倾耳而听之,不可得而闻也,志气塞乎天地,此之谓五至。’” 孔颖达 疏:“此经, 子夏 问五至之事, 孔子 为説五至之理……云凡言至者,谓经中五事至者也,云至於民者,君行五事至极於民。”
- 2. 五种标准。
《鹖冠子·博选》:“权人有五至,一曰伯己,二曰什己,三曰若己,四曰厮役,五曰徒隶。”
王闿运 《题鹖冠子》:“其书言四稽五至,欲人主之知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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