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春官·太卜》:“太卜掌三兆之灋,一曰玉兆,二曰瓦兆,三曰原兆。”
郑玄 注:“兆者,灼龟发於火,其形可占者,其象似玉、瓦、原之璺罅,是用名之焉。”
贾公彦 疏:“象似玉、瓦、原之璺罅,谓破而不相离也。”
宋 陆游 《古别离》诗:“ 紫姑 吉语元无据,况凭瓦兆占归日?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