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以“投香”喻为官清正。 唐 李商隐 《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事觉母者他日过其门》诗:“ 江陵 从种橘, 交广 合投香。”
唐 李商隐 《为尚书渤海公举人自代状》:“ 隐之 清节,无惭於投香; 江革 归资,唯闻於单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