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讯 tíxùn
[bring up for trial;bring (a criminal) before the court] 提出犯人,进行审讯
《清会典事例·刑部·刑律断狱》:“如犯人果有寃滥,许管狱官检举申明,如府州县不准,许即直申宪司各衙门提讯。”
朱自清 《威尼斯》:“府后有 太息桥 ;从前一边是监狱,一边是法院,狱囚提讯须过这里,所以得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