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租的引证解释
- 1. 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。
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晋 王沉 《魏书》:“重名号侯爵十八级……五大夫十五级,铜印环纽,亦墨綬,皆不食租。”
参见“ 食租衣税 ”。
- 2. 指地主收取田租剥削农民而生活。
彭湃 《海丰农民运动》:“呀!这是命中注定的,食租的久久是食租,耕田的久久是耕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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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晋 王沉 《魏书》:“重名号侯爵十八级……五大夫十五级,铜印环纽,亦墨綬,皆不食租。”
参见“ 食租衣税 ”。
彭湃 《海丰农民运动》:“呀!这是命中注定的,食租的久久是食租,耕田的久久是耕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