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潜夫论·述赦》引《书·康诰》:“乃有大罪,匪终,乃惟省哉,适尔,既道极厥罪,时亦不可杀。”
今本《书·康诰》作“眚灾”。 蔡沉 集传:“人有大罪,非是故犯,乃其过误,出於不幸,偶尔如此……罪虽大,时乃可不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