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 刘恂 《岭表录异》卷下:“ 普安州 有养蛇户,每年五月五日即担蚺蛇入府,祇候取胆……即于腹上约其尺寸,用利刃决之,肝胆突出,即割下其胆,皆如鸭子大,曝乾以备上贡。”
参阅 明 李时珍 《本草纲目·鳞二·蚺蛇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