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方的引证解释
- 1. 古代制造帝王所用器物的官署。 秦 置,属少府。 汉 末分中、左、右三尚方。 唐 称“尚署”。 元 惟置中尚监。 明 废。
《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》:“ 条侯 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”
司马贞 索隐:“工官即尚方之工,所作物属尚方,故云工官尚方。”
《三国志·魏志·锺繇传》“於赫 有魏 ,作 汉 藩辅……百寮师师,楷兹度矩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《魏略》:“昔忝近任,并得赐玦。尚方耆老,颇识旧物。名其符采,必得处所。”
- 2. 尚方多以役徒服劳作,因以为系罪囚之所。
《宋书·恩倖传·戴法兴》:“上大怒,赐 敬 死,繫 明宝 尚方。”
《梁书·良吏传·孙谦》:“ 永明 初,为冠军长史、 江夏 太守,坐被代輒去郡,繫尚方。”
《隋书·高励传》:“高方役徒,积骸千数;疆埸防守,长戍三年。”
- 3. 泛称为宫廷制办和掌管饮食器物的官署、部门。
明 宋应星 《天工开物·饴饧》:“飴餳人巧千方,以供甘旨,不可枚述。惟尚方用者名‘一窝丝’,或流传后代,不可知也。”
清 吴伟业 《织妇词》:“少时织綺贡尚方,官家曾给千金直。”
- 4. 谓掌管方药。
- 5. 见“ 尚方剑 ”。
- 6. 复姓。 汉 有 长陵 大姓 尚方禁 。参阅《通志·氏族四》。
相关词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