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:“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。左九棘,孤卿大夫位焉,羣士在其后;右九棘,公侯伯子男位焉,羣吏在其后;面三槐,三公位焉,州长众庶在其后。”
郑玄 注:“树棘以为位者,取其赤心而外刺,象以赤心三刺也。槐之言怀也,怀来人於此,欲与之谋。”
后以“三槐九棘”为三公九卿之代称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乞下臣章,咨之羣贤,使三槐九棘,议臣罪戾。”
唐 吴兢 《贞观政要·刑法》:“古者断狱,必讯於三槐九棘之官,今三公九卿,即其职也。”
元 郑光祖 《倩女离魂》楔子:“黄卷青灯一腐儒,三槐九棘位中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