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洪适传》:“ 皓 使朔方, 适 年甫十三,能任家事。以 皓 出使,恩补脩职郎。 绍兴 十二年,与弟 遵 同中博学宏词科。 高宗 曰:‘父在远方,子能自立,此忠义报也,宜升擢。’遂除敕令所删定官。后三年,弟 迈 亦中是选。由是三 洪 文名满天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