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宁宗纪三》:“詔三衙、 江 上、 四川 诸军主帅核实军籍,欺冒者以赃论。”
清 林则徐 《会札澳门同知转谕唩嚟多批驳哥耶拏禀》:“若 哥耶拏 所禀被烧之船,为 澳 内第四号额船,则出情理之外,万难任其欺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