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党锢传·李膺》:“时 张让 弟 朔 为 野王 令,贪残无道,至乃杀孕妇,闻 膺 厉威严,惧罪逃还京师,因匿兄 让 弟舍,藏於合柱中。 膺 知其状,率将吏卒破柱取 朔 ,付 洛阳 狱。受辞毕,即杀之。”
后以“破柱求姦”为不畏权贵,搜索坏人,以正国法的典故。 唐 元稹 《代李中丞谢官表》:“如或纶言既降,丹慊莫从,则当破柱求姦,碎首请事。死而后已,义不苟然。”
《旧唐书·毕构传》:“ 睿宗 闻而善之,璽书劳曰:‘……览卿前后执奏,何异破柱求姦?’”亦省作“ 破柱 ”。 宋 司马光 《送聂之美摄尉韦城》诗:“官曹大儿戏,弓槊小军行。破柱飜偷窟,倾林索盗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