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仪礼·士昏礼》:“纳徵,玄纁、束帛、儷皮,如纳吉礼。”
郑玄 注:“徵,成也,使使者纳币以成昏礼。”
贾公彦 疏:“纳此,则昏礼成,故云徵也。”
《晋书·礼志下》:“ 江 左以来,太子婚,纳徵用玉璧一,兽皮二,未详何所準况。”
《南史·裴松之传》:“有司奏太子婚,纳徵用玉璧虎皮。”
参见“ 纳币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