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舞名。
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:“﹝ 吴公子札 ﹞见舞《象箾》、《南籥》者,曰:‘美哉!犹有憾。’” 杜预 注:“《象箾》,舞所执。《南籥》,以籥舞也。皆 文王 之乐。”
杨伯峻 注:“籥音乐,形似笛之乐器……舞南籥,盖奏南乐以配籥舞。”
汉 马融 《长笛赋》:“上拟法于《韶箾》、《南籥》,中取度于《白雪》、《渌水》,下采制于《延露》、《巴人》。”
唐 柳宗元 《代裴中丞贺分淄青为三道节度表》:“农事载盛于耨芟,儒风重兴于俎豆。足使 季札 观 鲁 ,更陈《南籥》之仪。”
清 周亮工 《高二澄甫将别予游闽得五十韵送之》:“琅玕照乘车,鐘鼓和《南籥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