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史·职官志二》:“﹝国子监﹞率性、修道、诚心、正义、崇志、广业六堂,助教十五人,学正十人,学録七人……助教、学正、学録掌六堂之训诲,士子肄业本堂,则为讲説经义文字,导约之以规矩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三七回:“前日监里六堂合考,小弟又是一等第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