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 高祖 为亭长,乃以竹皮为冠,令求盗之 薛 治之,时时冠之。及贵常冠,所谓‘刘氏冠’乃是也。”
《后汉书·舆服志下》:“长冠,一曰斋冠,高七寸,广三寸,促漆纚为之,制如板,以竹为里。初, 高祖 微时,以竹皮为之,谓之‘刘氏冠’, 楚 冠制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