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以听官府之六计,弊群吏之治,一曰廉善,二曰廉能,三曰廉敬,四曰廉正,五曰廉灋,六曰廉辨。”
贾公彦 疏:“六者不同,既以廉为本,又计其功过多少而听断之,故云六计。”
廉,考察。 清 钱谦益 《刑科给事中薛大中父约赠征仕郎制》:“本六计之弊廉能,又以清白训子。”
清 赵翼 《芸浦奉命来抚江南》诗:“民庆二餔长有托,吏遵六计未全违。”
语本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:“﹝ 陈平 ﹞凡六出奇计,輒益邑,凡六益封。奇计或颇祕,世莫能闻也。”
元 陈基 《二十六日自通州赴淮安》诗:“六计西来思挠 楚 ,三军左袒欲安 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