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亦作“ 攷较 ”。1.考试。
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庆历八年》:“伏惟祖宗以来,得人不少,攷较文艺,固有规程,不须变更,以长浮薄,请并如旧制。”
- 2. 考察比较。
《红楼梦》第一回:“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,一一细攷较去,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。”
清 薛福成 《筹洋刍议·利器》:“非由驻洋明练之大员精心攷校,无从得其要领。”
- 3. 考订,校对。
- 1. 考查比较。
《礼记·学记》:“比年入学,中年考校。”
郑玄 注:“乡遂大夫间岁则考学者之德行道艺。”
《后汉书·皇甫规传》:“ 羌戎 未动,策其将反; 马贤 始出,颇知必败。误中之言,在可考校。”
2. 校核;研究。 汉 蔡邕 《上汉书十志疏》:“请太师田注考校连年,往往颇有差舛。”
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书证》:“ 西晋 已往字书,何可全非……考校是非,特须消息。”
《宋史·律历志中》:“又史官受詔,以土圭测景,考校二至,差三日有餘。”
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一:“御史 张盛藻 疏奏,谓天文、勾股,宜令钦天监五官正天文生揅究;製造工作,宜责成工部考校。”
鲁迅 《华盖集·忽然想到一》:“做《内经》的不知道究竟是谁,对于人的肌肉,他确是看过,但似乎单是剥了皮略略一观,没有细考校。”
- 3. 犹考课。
《北史·房彦谦传》:“左僕射 高熲 定考课, 彦谦 谓 熲 曰:‘《书》称三载考绩,黜陟幽明……比见诸州考校,执见不同。进退多少,参差不类。’”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吏部甲令,虽曰度德居任,量才授职,计劳升叙,然考校之法,皆在书判簿歷、言辞俯仰之间。”
明 丘濬 《大学衍义补·正百官严考课之法》:“立为考校之法,就积日累久之中,而分德、功与能之目,常才则循夫一定之资,异才则有不次之擢。”
参见“ 考课 ”。
- 4. 犹考试。
五代 王定保 《唐摭言·进士归礼部》:“考校取舍,存乎至公。如有请托于时,求声于人者,当首落之。”
宋 吴曾 《能改斋漫录·事始一》:“取士,至 仁宗 始有糊名考校之律。虽号至公,然尚未絶其弊。其后 袁州 人 李夷宾 上言,请别加誊録。因著为令。而后识认字画之弊始絶。”
《宋史·选举志二》引 宋 朱熹 《私议》:“古者大学之教,以格物致知为先,而其考校之法,又以九年知类通达、强立不反为大成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“长兄这些年考校,可曾得过甚么梦兆?”。”
- 5. 拷囚讯罪。
明 汪廷讷 《狮吼记·摄对》:“早升殿视事,考校罪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