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太平御览》卷九二一引《续汉书·礼仪志》:“民年始七十者,授之以玉杖……长九尺,端以鳩为饰。鳩者,不噎之鸟也;欲老人不噎。”
后以“鳩形”指年老者所用的手杖。 唐 李频 《赋得长城斑竹杖》诗:“莫作鳩形并,空将鹤髮期。”
参见“ 鳩杖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