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 刘向 《说苑·辨物》:“男八月而生齿,八岁而毁齿……女七月而生齿,七岁而毁齿。”
唐 柳宗元 《童区寄传》:“自毁齿已上,父兄鬻卖,以覬其利。”
宋 司马光 《河南志》序:“ 次道 自毁齿至於白首,从事其间,未尝一日捨置,故其见闻博洽,当时罕伦。”
清 方苞 《七思》:“忆小生兮棠之鄙,兄束髮兮余毁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