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 白居易 《论姚文秀打杀妻状》:“据刑部及大理寺所断,准律非因鬭争,无事而杀者,名为故杀。”
《元史·刑法志四》:“诸故杀无罪子孙以诬赖仇人者,以故杀常人论。”
《老残游记》第十六回:“既杀公公,总是个凌迟!你又何必坐成个故杀呢?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