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诗的引证解释
- 1. 介于今体诗与古体诗之间的一种诗体,或称半格诗。
清 纳兰性德 《渌水亭杂识》卷四:“ 建安 无偶句, 西晋 颇有之,日盛月加,至 梁 陈 谓之格诗,有排偶而无粘。 沉 宋 又加翦裁,成五言 唐 律。《长庆集》中尚有半格诗。”
清 汪立铭 《白香山后集格诗注》:“顾格诗之义虽亡考,而见诸公之文章者可证……由是观之,格者但别於律诗之谓,公前集既分古调乐府、歌行以类各次於讽諭、閒适、感伤之卷,后集不復分类别卷,遂统称之曰格诗耳。时本於十一卷之首,格诗下復繫歌行杂体字,是以格诗另为古诗之一体矣。”
- 2. 在科举中作为标准规格的诗。
《旧五代史·晋书·李怿传》:“时常侍 张文宝 知贡举,中书奏落进士数人,仍请詔翰林学士院作一诗一赋,下礼部,为举人格样。学士 竇梦徵 、 张礪 辈撰格诗格赋各一,送中书,宰相未以为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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