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师保辅相·当笔》:“《通典》曰:‘ 肃宗 至德 二年三月,宰相分直政事笔,人知十日。 德宗 贞元 五年五月八日,又分日一人执笔。’迄今为故事曰当笔。”
后称主政为“当笔”。《宋史·高宗纪五》:“﹝ 绍兴 七年九月﹞癸酉,命参知政事轮日当笔,权三省事,更不分治常程。”
宋 杨万里 《诚斋诗话》:“ 神宗 徽猷阁 成,告庙祝文, 东坡 当笔。”
宋 陈鹄 《耆旧续闻》卷五:“上终不悦,逮升祔二后赦文, 孙抃 承旨当笔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熙宁二年》:“故事,两制差除,必宰相当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