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晋书·王浑传》:“ 浑 不尚刑名,处断明允。”
《隋书·斛斯政传》:“于时外事四夷,军国多务, 政 处断辩速,称为干理。”
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传教》:“遇有事故,仍依华例惩办。既係 中国 人民,不得因入教遂分轻重,飭令地方官公平处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