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晧传》“追改 定 名为 布 ” 裴松之 注引 晋 虞溥 《江表传》:“ 定 为子求少府 李勖 女,不许。 定 挟忿譖 勖 於 晧 , 晧 尺口诛之,焚其尸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汉献帝初平元年》:“﹝ 董卓 ﹞杀太傅 袁隗 、太僕 袁基 ,及其家尺口以上五十餘人。”
胡三省 注:“尺口,谓婴儿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