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晋书·慕容皝载记》:“主者奏以妖言犯上,致之于法,殿下慈弘苞纳,恕其大辟,犹削黜禁錮,不齿於朝。”
《宋书·索虏传》:“顷诛讨蛮髦,事止畿服,或有狐奔鼠窜,逃首北境,而輒便苞纳,待之若旧,资其粮仗,纵为寇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