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河水五》:“ 河 水又东逕 板城 北,有津,谓之 板城渚口。”
亦省称“ 板渚 ”。《隋书·炀帝纪上》:“﹝ 大业 元年﹞发 河 南诸郡男女百餘万,开 通济渠 ,自 西苑 引 穀 洛 水达於 河 ,自 板渚 引 河 通於 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