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京本通俗小说·错斩崔宁》:“行人住脚,须把买路钱与我!”
《醒世姻缘传》第一回:“説起十五日要大家到 雍山 打围,到庄上住脚,须得预先料理。”
《西游补》第八回:“ 行者 翻开看看,只见打头就是十二月,却把正月住脚;每月中,打头就是三十日或二十九日,又把初一做住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