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租的引证解释
- 宋 代特称职分田的租赋。
宋 陆游 《戏作》诗题注:“ 浙 西诸郡惟 严 无职租。”
《宋史·职官志十二》:“凡职租不许輒令保正催纳,或抑令折纳见钱,或无田平白监租,或以虚数勒民代纳,或额外过数多取,皆申严禁止之令。”
参见“ 职分田 ”。
相关词语
宋 陆游 《戏作》诗题注:“ 浙 西诸郡惟 严 无职租。”
《宋史·职官志十二》:“凡职租不许輒令保正催纳,或抑令折纳见钱,或无田平白监租,或以虚数勒民代纳,或额外过数多取,皆申严禁止之令。”
参见“ 职分田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