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印的引证解释
- 1. 犹正宗。
宋 王迈 《代通舶使启》:“追 河閒 于千载,后得礼乐之盛,心梦 太白 于三生前,传文章之正印。”
- 2. 明 制,某些重要官职(如御史)铸有二印。其一为职官本人掌管,谓之“副印”;其一藏于内府,谓之“正印”。有事则受“正印”而出,复命时则仍上交朝廷。
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一:“ 郑克塽 降日。奏缴 延平王 册一付, 延平王 印一颗,招讨大将军正印一颗,副印一颗,盖副印用以随带军前者。”
参阅《明史·舆服志四》。
- 3. 正方形的官印。 清 制,自布政使至知州、知县等各级地方长官均用正印,故府州县官又称正印或正印官。
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二回:“既然有路子,为什么不过班做知县,到底是正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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