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清会典·户部·云南清吏司》:“凡粮有正兑,有改兑、有改徵、有拨运、有筹备,皆随以漕耗。”
注:“漕运原定运京仓者为正兑。”
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话》卷三:“岁漕五等,曰正兑。米入京仓,待八旗三营兵食之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