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岁的引证解释
- 1. 经过一年。
《新唐书·班宏传》:“ 参 亦以 宏 素贵,私谓曰:‘閲岁当归使於公。’ 宏 喜。”
明 文徵明 《送嘉定尹王君赴召叙》:“盖君自戊辰入官,抵今六七閲岁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内阁三·元旦诗》:“是年, 百穀 下世,再閲岁甲寅,而 文定 亦捐宾客矣。”
- 2. 经历年岁。
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一:“ 仁宗 时,最先言立皇嗣者, 明州 鄞县 尉,不记姓名。 晁以道 尝为予言,閲岁久,又经此丧乱,若史家又復不载,可惜也。”
李大钊 《原人社会于文字书契上之唯物的反映》:“改火一周,便是阅岁一周,这可见古代有以‘钻燧改火’为历岁一周的记号的习惯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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