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五》:“诸司置公廨本钱,以蕃官贸易取息,计员多少为月料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后周世宗显德五年》“丙戌,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” 元 胡三省 注:“ 唐 初,诸司置公廨本钱,以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。”
参阅 宋 王溥 《唐会要·内外官料钱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