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米的引证解释
- 1. 东汉 末天师道首领 张鲁 于 初平 二年(公元191年)率徒众攻取 汉中 ,在各地设义舍,置义米、义肉,过路者量腹取足。参见“ 义舍 ”。
- 2. 晋武帝 时规定边远的少数民族居民不课田,每户交米三斛,再远的交五斗,名为“义米”。见《晋书·食货志》。
- 3. 谓备荒救灾之米。
《宋史·理宗纪四》:“ 湖北 诸郡,去年旱潦饥疫,令 江陵 、 常 、 澧 、 岳 、 寿 诸州,发义仓米振糶。”
《宋史·食货志上》:“诸路已糶义米价钱,州郡以低价抑令上户补糴,正税逃阁,义米用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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