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利的引证解释
- 1. 未尽其用的利益。
《管子·版法解》:“不私近亲,不孽疏远,则无遗利,无隐治。无遗利,无隐治,则事无不举,地无遗者。”
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地有遗利,民有餘力。”
宋 苏舜钦 《论五事》:“国家富有四海,生齿实緐,山泽之间,举无遗利。”
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庚部第七章:“分业愈多则愈专而愈精,地无遗利,人无重业。”
- 2. 犹言留下好处。
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“彼非轻身而乐死,务在於前,遗利於后。”
唐 柳宗元 《兴州江运记》:“ 西门 遗利, 史起 兴叹。”
- 3. 馀利;剩馀的好处。
宋 张方平 《论国计》:“自尔时及今二十年,但闻比校督责,不闻有所宽减也,如此浚取,天下岂復有遗利。”
清 王省山 《吴中吟》:“持筹者何人,搜括无遗利。”
- 4. 犹拉稀。利,通“ 痢 ”。
《新唐书·儒学传上·陆元朗》:“ 王世充 僭号,封子 玄恕 为 汉王 ,以 德明 为师,即其庐行束脩礼。 德明 耻之,服巴豆剂,僵偃东壁下。 玄恕 入拜牀垂, 德明 对之遗利,不復开口,遂移病 成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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