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乐志一》:“旧制,巢笙、和笙每变宫之际,必换义管,然难於遽易。乐工 单仲辛 遂改为一定之制,不復旋易,与诸宫调皆协。”
《文献通考·乐十一》:“义管笙(二管十七簧), 宋 朝大乐所传之笙,并十七簧,旧外设二管,不定置,谓之义管,每变均易调则更用之,世俗之乐,非先王之制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