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法的引证解释
- 1. 旧指合乎某种道义标准的法律。
《荀子·王霸》:“所以为布陈於国家刑法者,则举义法也。”
汉 刘向 《新序·杂事三》:“若先王( 燕昭王 )之报怨雪丑,夷万乘之 齐 ,收八百年之积,及其弃羣臣之日,餘令詔后嗣之义法。执政任事,循法令,顺庶孽,施及萌隶,皆可以教后世。”
- 2. 义理法则。
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序》:“﹝ 孔子 ﹞论史记旧闻,兴于 鲁 而次《春秋》,上记 隐 ,下至 哀 之获麟,约其辞文,去其烦重,以制义法,王道备,人事浹。”
- 3. 桐城 派古文家亦以称著文应遵循的准则。
清 方苞 《书<货殖传>后》:“《春秋》制义法,自 太史公 发之,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。”
刘师培 《论近世文学之变迁》:“其墨守 桐城 文派者,亦囿於义法,未能神明变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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