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政的引证解释
- 1. 教育工作。
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:“大司乐掌成均之法,以治建国之学政。”
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二:“ 崇寧 间,初兴学校,州郡建学,聚学粮,日不暇给。士人入辟雍,皆给券,一日不可缓,缓则谓之害学政,议罸不少贷。”
清 刘大櫆 《少宰尹公行状》:“未踰旬而天子使督理 江 南学政。”
- 2. 提督学政的简称。又叫督学使者。 清 中叶以后,派往各省,按期至所属各府、厅考试童生及生员。均从进士出身的官吏中简派,三年一任。不问本人官阶大小,在充任学政时,与督、抚平行。
清 严有禧 《漱华随笔·采访遗书》:“着各省督抚学政,留心採访,不拘抄本刻本,随时进呈。”
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二回:“翰林院里的人都是清贵之品,将来放了外任,不是主考,就是学政。”
吴玉章 《从甲午战争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忆》一:“他们派人到书院门口迎接钦差学政 张之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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