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魏书·崔玄伯传》:“尤善草隶行押之书,为世摹楷。”
宋 曾慥 《类说》卷五八引《书法苑》:“ 钟繇 有三体:一曰名石,谓正书;二曰章程,谓八分书;三曰行押,谓行书。”
清 姚衡 《寒秀草堂笔记》卷三:“小楷不易工,即 米元章 ,亦但能行押。”